玄武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会办制度
时间: 2015-12-21 来源: 作者: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效,及时有效的解决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工作会办制度。

一、会办主体 

区教育局班子全体成员,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区教育督导室和区教师发展中心等其他直属单位领导,视情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

二、会办内容 

责任督学在挂牌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具体事项,具体包括责任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招生、收费、择校情况、开齐开足课程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活动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学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学校安全隐患、教风、学风建设等情况。

三、会办形式

1、定期性会办。区教育局班子全体成员,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区教育督导室和区教师发展中心等其他直属单位领导每学期至少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听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情况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办,主动协调解决。如无具体问题,要坚持“零会办”,对下一阶段工作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并超前考虑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2、专题性会办。根据责任督学专项督导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各职能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题会办,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实到位。

3、应急性会办。对上级交办、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交办、批办的具体事项,以及各种突发性、应急性事件,区教育局班子全体成员,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区教育督导室和区教师发展中心等其他直属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会办,及时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会办要求

1、注重会办实效。要突出“什么人、什么事、谁来办、怎么办、何时办结”等重点环节,坚持做到“六个明确”,即会办范围明确、会办事项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不断提高会办质量,切实保证会办效果。

2、建立会办载体。组织召开的会办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或以工作交办单形式,明确责任要求,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推动工作落实。

3、强化会办督查。区教育局班子成员要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会办事项亲自督查、指导,掌握情况,跟踪落实。会办事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局办公室要加大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会办制度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把督查情况用于对各部门工作的年度考核(百分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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