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小学关于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级: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为推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培养学生的足球兴趣,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学生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普及校园足球,充分发挥足球的教育功能,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学校决定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子贵
副组长:蔡琳
组 员:陈宗林、孙勇、花超、戈航、邵燕(校医)、岳曲(通讯员)领导小组依据《南京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附后),领导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履行校园足球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等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蔡琳
成员:陈宗林、孙勇、花超、戈航
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我校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我校校园足球工作协调、议事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成员为职务兼职。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审议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研究决定我校校园足球的政策和发展事项;
四、部署我校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划和指导,检查督促各年级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六、审议我校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
第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第五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年级、各处室。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提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建议;
二、组织协调各年级共同促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
三、组织开展我校校园足球的全面推广工作;
四、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组织我校校园足球的赛事;
六、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
第九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